雅珏's profileAquariu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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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2006

    脱离与回归 愚蠢与恐惧

          昨天晚上和媛媛出去买水果,回来的时候人工草坪在放露天电影。我从来没有看过,于是硬就拉她陪我在那里坐了一会。不关心片子演些什么,只是靠在她肩上听她说如果我去她家玩,她会带我去看湿地,然后去草原,然后去拜成吉思汗……草坪上整整齐齐摆着好多凳子,人并不多,天上一弯镰刀,时不时淹没在云层后面又探出头。
          媛媛说,我真的脱离集体,脱离的太厉害,都不了解大家了。
          我在努力回来,可却进展缓慢。我只能从一对一开始:跟v哥space礼尚往来,跟小伟哥qq上有的没的说两句,跟琨哥在图书馆笑笑聊聊,跟小李子坐在凌晨一两点的楼梯上,跟媛媛和空一起买水果一起逛超市,跟许帅吃麻辣烫吃老妈吃火锅……我一对一的来,然而当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觉得自己在外面。
          发现自己脱离群体,记得很清楚,是去年年底,正好v哥生日那天,看到许帅的叶子上写到他们的小弄弄生日会,琨哥21号,v哥28号,两个人一起过。
          然而我一点点也不知道。
          唯一能做的,只是给在线的v哥说了生日快乐,给不在线的琨哥补在了space上。
          然后开学,达哥和龙龙一起生日,又回到了小毛驴。特意早早的去了,只有达哥和龙龙等在那里。觉得很冷清,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往常——或者说,应该是半年多一年前了——热闹。
     
          我真的很笨。在职协的时候,就把班上的扔在脑后;暑假上ACCD,又把职协丢在一边;回到学校,ACCD又冷清下来;顾了班上,却又照顾不好职协。
          老爹,不要再说孙家人脑袋足够,您闺女儿真的很笨。
     
          今天叫了空和许帅,3个人去四川北路吃傣妹。人很少,若是一段日子之前,可能会觉得很扫兴。然而现在不知道是学会了洒脱还是真的人变得内钝,觉得3也是个不错的数字。刚刚好一桌子菜,刚刚好吃完,许帅讲了很多中学时候的笑话,蛮羡慕他们男生的想象力和哥们义气,虽然整人的方法很损。
          回来经过图书馆,于是许帅开始说他在图书馆见鬼的事,我听得很认真——真的很认真——直到媛媛给他打电话,他开始在电话里跟媛媛胡扯,把我和空也编进鬼故事里,这才有点意识到,刚才好像上当了。我智商很平庸,甚至有时是愚蠢,这恐怕是我这大学几年对自己最客观最正确的认识之一。
          按理说知道这故事是瞎编的,就不应该再害怕,倒是应该是空那样,在一边以沉默的笑鄙视之。然而就是因为知道这故事是编的,于是反而有了心理准备——更确切的说,是心理期待,我知道丫接下来肯定会在情节之外来点手段,想到Chaos在火车上把我吓个半死的夜半钢琴的弹琴手,于是牢牢把他手卡住;想到除了手能吓人,脸也能突然变形,于是不看他。尽管如此,还是被他突然加大的音量吓飞了神。
          所以我总能被最劣制的恐怖片逮住,我知道他要来了,于是我等待他来,可他老是不来,我就更加恐惧,直到他真的出现。

          还记得我曾经问你们的问题吗,小时候什么样的经历会让人容易恐惧。
          我的答案是:等待,黑暗,孤单。
          面对墙跪着,等待并祈祷即将来到的一巴掌、一脚、一梳子。
          我想起那种几乎是必然会来的惩罚,想起心里无助的祈祷。在90%的绝望和10%的希望中徘徊。正是有了那10%的希望,才会使90%的绝望更加恐怖。
          那明知会落下,但又不知何时会落下的惩罚,像极了恐怖片里即将到来,又不知何时会到来的死亡。
          而这辈子我所记得的第一个梦,则是一个人睡在黑暗中,梦见一群矿工打扮的虫,每条虫牵着一只小蛇,打着手电围在我床边。我从梦中翻身坐起,那年,不是3岁就是4岁。
     
          《蝴蝶》说,我们这辈子,早就写好了。
          女友们都知我花痴。我也知,甚至差点忘记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花痴。
          起因还是恐惧,在心里需要一个支柱在黑暗中驱赶鬼灵的幻影。于是一直以来,习惯于依赖,反倒最后忘记了,为什么要依赖。
          只是偶尔回到家,又一个人睡在空荡荡的黑暗中,或者寝室突然空了,那种幼稚的自己吓自己又回到脑海中来,才想起原来起因这般。
          所以,2件看似没有任何联系的事,其实千丝万缕。越到后来,这辈子就越是写定了。
          原谅我违背马哲的宿命论。
    6/28/2006

    Only Love Can Say

          一下午,铺张纸坐在地板上,桌子和床都是乱七八糟的,很有书呆子的房间感觉。外面的天欲雨的样子,电扇在天花板上来回摇头。温度刚刚好。
          一下午,忘记周围的一切,不管明天要交的有机试验报告,还是电脑,收拾屋子,打扫卫生,洗衣服,洗澡,blah,blah……全部丢到脑后,全心全意的沉浸在别人的故事里。
     
          当然已经比不上多年前的那个漫画中毒的小女生,但是看到直树突然就向琴子求婚了,竟然还是鼻子一酸,眼泪打转,咧开嘴笑了。
     
          前两天跟小李子聊天的时候,她问说,喜欢的,和被喜欢,选择哪一个?我几乎是脱口而出然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选适合的那个。
         
          我一直都说,选适合的。不管是喜欢人,还是要做什么事。想在世道上好好混,就要选适合的。
          所以,我看到很混账的直树,放弃了百般适合的完美大小姐,选择了什么都不适合的琴子。但是也突然发现,这2种选择的区别。跟大小姐在一起的百般照顾,全然是做样子的,就算是自己骗自己说有,也真的没有感情。
          于是我很佩服直树,于是我很佩服琴子。6年单恋,这个女人的单细胞不是一般化的。6年单恋,其实在周围的人群里,也时不时能见到,但是通常都以默默沉寂而收场。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会被如此不真实的结局打动。因为那毕竟是童话。
          那份从高中开始的感情,我相信它纯粹。而我现在只会给高一打上一个烙印,叫做“这辈子最单纯的感情”,然后给它一口棺材葬了它。想想自己冬凉夏暖的温度,还有那套“适合”理论。原来早就显现出冷血动物的征兆。你我是不是都这样?
     
          有网语说评判你爱上一个人标准,最末一条是当你看到这些标准的时候心里想到一个人,你便是爱上她了。现在我问你吧,你说的出你为何爱她吗?
     
          这个问题的经典答案将由老友里的罗斯回答:
     
          因为她是瑞秋。

    Love in June

    丁哥哥送了一本自选集。考完试后的那天,就坐在图书馆等小李子,周围的人都在为考试焦头烂额,我却悠悠哉哉的打开那本竖式排版的蓝本子,看他带着汪曾祺的自选集拜访别人老家的游记。

    丁哥哥很伟大,和他们班的另一个叫作邓君的牛人一样。在化学系这样的氛围之下渲染了4年,最后还能走自己的路的人,不得不让人敬佩。

    尤其是看到他的序言,说现在的工作,离自己的初衷,真的差的蛮远。也许在未来的日子里,记者那种腔调的写作会难免影响到自己最本真的方式和意愿。然而,字里行间,看不出半点退却,后悔,迷惑,或者怀疑。

    老妖的网站上,不停的更新,在某某学校的讲座,在某某地的旅游。照片上的老妖还是很拽的样子。有时候我想若不是我认识他,恐怕看到照片会觉得我一辈子也不会认识这么样个人的。

    然后去看老妖的新作和旧作。商业化的作品,从美学上来说,可以符合大部分的规则,从艺术上来说,这大概算没有生命的作品,其本身的使命注定它不能自由。不知道老妖的初衷,是否就是整日奔波操劳于这样的工作中。也许当年也有丁哥哥这般的担忧,但仍然勇往直前的接受了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我很佩服他们。也从心里,对自己有些失望,失望于自己仍然纠缠在2年前,没有毅然决然地转专业;失望于自己仍然后悔当初志愿的失策;失望于自己仍然为逝去的已无力改变的岁月和现实而伤神。

    超有一句话,一直深深印在我脑海里。她说:我要努力朝它扭过去。
    扭吧,趁现在还扭的动。

    一年以来,仿佛是对周围人作了无数承诺。尽管我已经尽力准确的措辞,尽力在第一次告诉别人我要考T的时候就申明不是非出国不可。可是大家听说我暂时不准备继续G的时候还是很惊讶的样子。我一直希望有一个缓冲,给我一段时间让我明白我真正适合的和真正的热爱的。这个缓冲,除了德强,也许就是直接工作,比考研和出国更加自由。
    自由。

    老妖的主页上就这么写着:自由而幸福。
    我也真的觉得,他自由而幸福。
    而这种幸福,却是羡慕不来的。并不是所有人,能淡的下这份心。
    可我们都在追求什么呢?

    名牌公司,高品质的生活,优雅客气的人群,狂欢中的寂寞。一辈子。
    我想成都,不因为它是我的家乡。
    在成都的人不知道,围墙外的生活竟然是这般模样。
    异地人来成都才知道,原来生活可以这般模样。

    成都,那是一份平淡。选择成都,那意味着一辈子,也许碌碌无为,要甘于平庸,要勇于接受旁的人说你没有志气。
    留在成都,那也曾是我所鄙视的未来。
    而留在成都,也是人能有的,最原始的,又最舒适的状态。每一天的日子,都只能用“滋润”来形容。

    出国去实现想象中的轰轰烈烈,或者就平平凡凡的这样一辈子。
    我就喜欢这两个极端。
    6/27/2006

    痱子同学

    痱子同学的势力范围逐年扩大.自从军训借机成长之后,今年,他采用声东击西的办法,当我全神贯注于右手臂右腿关节时,他不声不响的在脖子上布满地雷,犹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等到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开始向脸部发起进攻.同时,左手臂关节和2只脚背到脚踝也被卷入战争.最残酷的是:他竟然连我最最疼爱的小手都不放过!目前右手5指几乎全部沦陷,左手也有不详征兆.
     
    老妈,您老当初怀我的时候是不是也吃了好多辣?
     
     
    附:本人手机现在暂时开通,号码不变,用的还是63那个破手机(就是那个"咚咚"响的).不保证随时收到信息随时回,也不保证24小时开机.
    6/23/2006

    柚子写的歌

    这是个离别的季节,连角落里的情侣都已不再多
    那些渐冷的石凳,会不会感到寂寞
    趁人少月黑风高,我等着我的小破车
    把这段日记偷偷,埋进操场边的小土坡
     
    如果把思念藏在土里,它们会不会长出嫩芽遍野
    就算丰收了一世界的清香,这会不会仍不是我的季节
    如果把回忆埋进土里,新的那一块能不能不再痛
    因为每次想起你,伤口会因为笑而裂开更严重
     
    我在这小土坡,埋葬我对你的思念和回忆
    我在这小土坡,告别了你给的笑颜和身影
    它们会在这里看蚂蚁搬家
    它们会在这里看蝴蝶忙碌
    它们能听到小虫们幸福的拥抱
    它们能听到爱人们甜蜜的亲吻
     
    它们会在这片温暖的土壤中长出为你开的花
    这小花会在清晨仰起头在夜里又将头落下
    它们会在被清风摆弄时为你轻声唱这首歌
    告诉你我曾经多么喜欢你而这将成为往昔
     
    我的小破车摇着头呀呀咿咿,它的思念能被埋到哪里?
     
     
    柚子其人:
    就读于02级土木,刚刚结束德强所以是非毕业班的毕业中人。
    自诩为摇滚女青年,现为布呱乐队鼓手——该乐队传说有n个四川宁……
    相识于上学期的艺术设计欣赏课(厄,至于具体怎么会搭讪上的,彻底忘记了……)
    外观上大大咧咧但是十分细腻。另外,该人很牛,传说能在土木这种……聚集的地方拿一等奖……
    6/21/2006

    I could be the one

    I could be your sea of sand
    I could be your warmth of desire
    I could be your prayer of hope
    I could be your gift to everyday


    I could be your tide of heaven
    I could be a hint of what’s to come
    I could be ordinary
    I could be the one

    I could be your blue eyed angel
    I could be the storm before the calm
    I could be your secret pleasure
    I could be your well wishing well
    I could be your breath of life
    I could be your European dream
    I could be ordinary
    I could be the one


    Now I would lie here in the darkness
    Now I would lie here for all time
    Now I would lie here watching over you
    Comfort you
    Sing to you

    I could be your worry partner
    I could be your socialite
    I could be your green eyed monster
    I could be your force of light
    I could be your temple garden
    I could be your tender hearted child
    I could be ordinary
    I could be the one

    Now I would lie here in the darkness
    Now I would lie here for all time
    Now I would lie here watching over you
    Comfort you
    Sing to you

    Will I ever change the journey
    Will the hushed tones disappear
    Oh little Rita
    Let me hold you
    Oh little Rita
    Let me love you


    I could be your leafy island
    I could be your thunder in the clouds
    I could be your dark enclosure
    I could be your romantic soul
    I could be your small beginning
    I could be your suit in universe
    I could be ordinary
    I could be the one

    6/19/2006

    Cleopatra[转]

    (房龙那本小书现在仍然停留在罗马与埃及的公元前时代,所以这篇文章一气看到底~

       同时,《中国通史》也正在西汉进行时中……我就要这样中西齐头并进~

       来源:某个标题为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的space——正好就是这首Green Day的曲名)

     

     

    最近在看BBC和HBO合作拍摄的电视连续剧Rome(罗马),正好看到埃及艳后的出场。该剧把cleoptra刻画成一个活脱脱的淫妇,在女演员身上处处体现着古罗马时代女人对性和生育的强烈欲望。
     
    可我以前了解到的埃及艳后并非如此,这次特地找了些资料,提供给各位朋友。
     
     
    在中国西汉王朝的后期,尼罗河畔,又出现了一位女王。
      
      这年是公元前69年,古埃及已经进入了托勒密王朝。
      就在这年的初夏,埃及国王托勒密十二世及其妹妹王后克娄巴特拉五世的小女儿降生在了亚历山大城。
      
      这个天生聪明刚强的小公主得到了父母双方的宠爱,被取名为小克娄巴特拉。也译作克利奥佩特拉,后面这个译名,因为伊丽莎白泰勒出演的《埃及艳后》而更广为人知。
      
      对女儿百般宠爱的托勒密十二世夫妇,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小小的女孩,将成为王朝的终结者。
      
      其实,克娄巴特拉终其一生,都只能算是“埃及艳后”,她从来没有象哈特史伯素那样登基称帝过。
      
      克娄巴特拉的父亲托勒密十二世是一个音乐家,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国王,埃及在他的统治下,每况愈下。
      但是作为父亲,他在教育女儿成才方面,倒是个表率。
      是的,没有错,是教育女儿成才——怪就怪在这里。他见于史书的三个女儿都聪明过人,虽然结局都不好,却都成为历史正面的创造者。而他的两个儿子,却是出奇的愚蠢兼倒霉。
      
      托勒密十二世治理国家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停地向神圣罗马共和国送钱割地,以换取自己的统治权能保持不变。
      公元前62年,托勒密十二世再一次启程前往罗马。动身时,他让自己的长女贝勒奈西代理王权。
      贝勒奈西是克娄巴特拉的同胞姐姐,这时她已经成年了。她从小就对懦弱误国的父亲痛恨之极,认为父亲迟早会葬送国家。
      现在,贝勒奈西终于得到了独当一面的机会,她开始按照她的观点治理国家。
      贝勒奈西对国家的治理,果然远胜她的父亲。在短暂的执政期间,她镇定地指挥军队,平息了托勒密十二世多年都打压不住的国内起义,减免了税赋,赢得了民心。更重要的是她巧妙地平衡了朝廷中的利益天平,得到了朝臣的拥护。
      在贝勒奈西将国家渐渐扶上正途的同时,远在罗马的托勒密十二世意识到了强干的女儿对自己的威胁。
      但是埃及军队都乐于听从英明的女摄政王的指挥。
      托勒密十二世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他从罗马元老院求得了一支罗马军队,浩浩荡荡地开向自己的国家,与自己的埃及军队展开了厮杀。
      贝勒奈西被父亲与罗马击溃了。
      不久,不到二十岁的贝勒奈西被自己的父亲送上了断头台。
      托勒密十二世虽然能杀掉女儿,却更彻底地失去了臣民的心。
      
      刚刚出现生机的埃及王国再次陷入风雨飘摇。
      
      内忧外患中,托勒密十二世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公元前51年,18岁的克娄巴特拉作为活着的长女,按照家族传统,与年仅10岁的弟弟托勒密十三世举行了婚礼,成为埃及王国的王后。
      从前,克娄巴特拉在感情上,是比较倾向父亲的,对姐姐背叛父亲的做法深为不解,甚至反感。
      然而,当她真正站在国家统治者的地位上,成为埃及王国第一贵妇人的时候,面对内忧外患、在生死存亡关头的国家时,她的天平倾斜了,她开始理解了姐姐,并且不可避免地开始沿着姐姐走过的路向前走去。
      
      托勒密十三世还是个毛头小孩子,根本不懂国家面临着怎样的危机。
      作为姐姐,作为王后,克娄巴特拉开始代掌朝政,她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不分白天黑夜,希望重振埃及王国,希望它能象伟大祖先治理时那样的繁荣兴盛。
      克娄巴特拉是一个才华出众、学识渊博的人,她能够娴熟地运用七种语言,对哲学、神学、文学、法学、音乐、建筑都烂熟于心,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锐感觉,以及无人可以比拟的奇异吸引力。
      事实上,克娄巴特拉并不是什么旷世绝伦的美女,当时的人都认为,凯撒与安东尼的正式妻子,事实上都比克娄巴特拉要美得多。然而,她却轻松地成为至今举世艳称的女子。
      不能不说,这与她的才华是不能分开的。
      
      要想重振国家,克娄巴特拉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减轻赋税,并且整顿贪污成风的吏治。
      当然,这就从根本上触及了一些官员的利益。首当其冲的,就是小皇帝托勒密十三世的近臣群。这些贪官围绕在无知的小国王身边,通过他搜刮财富。对来自王后的威胁感到十分不安。他们开始轮番挑唆小国王。
      然而托勒密十三世是个愚蠢至极的笨蛋,他居然听信了以近侍波迪诺斯为首所进的谗言。
      托勒密十三世是一个虚荣的小男孩,在姐姐兼妻子的克娄巴特拉聪明果敢的光采前,他自惭形秽,嫉火中烧。于是,谗言在他这里有绝对的市场。但是他还没有与姐姐争斗的勇气。
      波迪诺斯设了一个圈套,促使小国王下定决心要杀掉克娄巴特拉——他让人在国王的枕下放刀剑,演出了一场捉拿刺客的好戏。当然,被抓住的“刺客”不等用刑,就作供说,是克娄巴特拉派他来弑君杀夫的。
    这就够了!托勒密十三世不需要再调查,当天晚上,他就通告埃及全境,说王后企图谋杀国王,罪大恶极。
      公元前48年,毫无准备的克娄巴特拉被弟弟派来的士兵围攻。幸亏她的宫中侍卫拼死为她杀开了一条血路,她才得以逃脱,流亡到埃及王国的最东端宾夕奥城。
      
      托勒密十三世听信了谗言,中断了王后对王国的改革,也真正地将姐姐变成了自己的敌人。当克娄巴特拉在她的支持者帮助下,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时,愚蠢的托勒密十三世,在他那帮同样愚蠢的近臣帮助下,再一次将埃及王国带进了危险的境地,将凯撒引进了亚历山大城。
      这一年,罗马元老院及庞培联手,想要剥夺凯撒的兵权。
      凯撒不甘束手就擒,率军抢先发动了攻势。
      庞培很快兵败如山倒,凯撒取他而代之,得到了罗马共和国统治者的地位。庞培惶然逃亡,奔向曾受他大恩的埃及王国。
     然而托勒密十三世和他的大臣们,都是些没有担当更没有义气的小人,他们派了一只小船,将在海中徘徊的庞培骗了上去。
      埋伏在船里的士兵一拥而上,将落魄的英雄乱刀砍死,然后将他的头斩落,并取下了他手里代表权力的戒指。
      
      托勒密十三世将庞培的首级戒指献给凯撒,作为自己改投主子的礼物,心中得意非凡。
      
      然而,凯撒对托勒密十三世背信弃义的行为感到愤怒。他更不齿于托勒密十三世诱杀昔日恩人的卑劣手段。
      凯撒隆重地安葬了庞培,并且把直接实行谋杀的士兵捉来祭灵。
      
      然后,凯撒带着他的大军,舒舒服服地在亚历山大城住了下来。
      作为报复,凯撒勒令托勒密十三世上交大批金银珠宝。托勒密十三世希望将财宝私下交给凯撒,作为对他私人的贿赂,试图收买凯撒。
      凯撒对无耻的托勒密十三世感到恶心,他答复说,这些财宝是埃及王国对整个罗马亏欠的一小部分,想要凯撒为金钱听从卑劣小人的指挥,那是不可能的。
      
      托勒密十三世困在王宫里,寝食难安。
      所有的人都知道,凯撒真正的目的就是剿灭埃及,他只是在等待合适的机会而已。
      
      克娄巴特拉也听说了亚历山大城里发生的事情,她知道小人当道的埃及王宫,已经对凯撒毫无办法。现在该是她为埃及挺而走险的时候了。
      克娄巴特拉将自己的计划向谋臣诉说了一遍。
      所有的人都对王后近乎异想天开的想法感到惊讶——没有人相信,“万妇之夫”的风流凯撒会被二十岁的少女迷倒,更不相信凯撒能为区区一夜风流,就放弃可以轻易将整个埃及并入罗马版图的计划。
      
      然而,埃及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为了国家,没有什么不可以放弃的。克娄巴特拉愿意冒这个险。
      凯撒这年已过五十,有过数不清的情妇。在这些情妇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各国的王后妃嫔,而且他是个双性恋者,情人中还包括男子。
      然而,当他看见从裹着的地毯里跃出的克娄巴特拉时,却被她完全地倾倒了。
      作为王后,热爱祖国的克娄巴特拉从小就憎恨凯撒,然而作为女人,她也被凯撒的王者风范所吸引。
      
      没有人会知道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从这一夜之后,凯撒就成了克娄巴特拉的俘虏。
      他答应克娄巴特拉的要求,让她和托勒密十三世继续治理埃及,并承诺为他们之间的关系作调解人。
     但是,坐定王位后的托勒密十三世并不感激姐姐所做的一切,他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国家大局的观念,他反而认为,克娄巴特拉身为王后,居然与别的男人偷情,大丢自己的脸面。
      
      于是,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男孩设计了一个谋杀凯撒的计划——愚蠢的家伙,杀死失势的罗马政客,尚且险些失去王位,假如大权在握的凯撒当真死在了埃及,只怕埃及全国民众都要被屠尽了。
      
      于是,托勒密十三世精选了四名死士,将一坛美酒送给凯撒。
      酒中并没有毒,毒液是涂在酒坛外表上的,因此顺利地通过了鉴定。
      
      然而,凯撒一位侍卫在端酒坛的时候却不慎擦破了皮肤,立刻七窍流血当场死去。
      凯撒大怒,将托勒密十三世的近臣波迪诺斯一刀两段。
      
      自知死路难逃的托勒密十三世此时终于尝到了鲁莽的苦果,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他只得下达了命令,动员军队向凯撒开战。
    凯撒沉着应变,向罗马派出了求援的使者,然后坚守在克娄巴特拉的王宫里,以有限的力量抗衡托勒密十三世军队的进攻。
      果然,罗马大军很快就把亚历山大城团团围困起来。托勒密十三世狼狈逃窜。
      直到这时,这个愚蠢的小国王才知道,自己上了亲信大臣波迪诺斯的大当——他之所以鼓动小国王杀死凯撒和克娄巴特拉,只是为了不让克娄巴特拉重掌大权夺其爵财而已。
      然而此时悔之已晚矣。在尼罗河三角洲最后一场决战中,试图趁乱逃命的托勒密十三世不慎跌落尼罗河,葬身鱼腹。
      小国王死了,前来援救首领的罗马兵团大获全胜。
    军队上下都认为此时的埃及就应该并入罗马领土了,但是凯撒却出人意料地将埃及的王冠献给了克娄巴特拉,宣布自己仅仅是在为埃及的王后而战。
      
      罗马人埃及人都对凯撒的转变感到不可思议,特别是死里逃生的埃及臣民,他们对克娄巴特拉感激涕零,宣誓永远忠诚。
      ——雄才大略的凯撒是手握大权的情场高手,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色鬼,但是,克娄巴特拉似乎是上天造来驯服他的那个女人。
      
      克娄巴特拉遵照皇族的传统,与皇家最后一位男嗣——11岁的幼弟托勒密十四世举行了婚礼,成为他名义上的妻子。而实际上,在婚礼后,克娄巴特拉成为埃及事实上的女王,称克娄巴特拉七世。
    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们,虽然对伟大的凯撒放弃埃及表示不解,但是伟大的罗马共和国不可一日无主,他仍然忠心耿耿地请求他回国理政。
      可是,已经被克娄巴特拉倾倒的凯撒却不愿回国。而克娄巴特拉更是竭尽全力地将凯撒挽留在尼罗河畔。凯撒陪着她游玩宴饮,不分白天黑夜地寻欢作乐。——埃及人嘻笑地说,女王系实际是在向她的臣民们展示她的战利品。而凯撒居然也对这种不敬的戏谑毫不介意,他已经陶醉在女王的身姿里了。
      ——但是,实际上,此时就连凯撒本人都没有想到,克娄巴特拉并没有沉湎在男欢女爱的快乐中,她首先是埃及的女王。她很清楚,要想让埃及长久安宁,必须与罗马用另一种方式联结。年已五十三岁的凯撒不可能永远活着。在她的心里,已经开始了一步更远大的计划。

     
    没有凯撒的罗马城里,开始了派别争斗,终于,凯撒不得不走了。
      
      就在凯撒启程返回罗马的前一天,克娄巴特拉那远大的计划终于拉开了帷幕:她为凯撒生下了一个儿子。欣喜若狂的凯撒为自己唯一的子嗣起名凯撒里昂。
      临分别的时候,克娄巴特拉向凯撒提出了一个思虑已久的要求:希望凯撒正式娶她为妻,立凯撒里昂为他唯一的继承人。
    然而凯撒的妻子卡尔珀妮娅还活着。凯撒和妻子有过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嫁给了庞培,成为凯撒和庞培之间的联结纽带。然而女儿早逝,使得凯撒和庞培这对昔日的翁婿反目。庞培失败后,凯撒掌握了大权,收养了侄儿屋大维为继承人。此时屋大维已经十几岁了,而凯撒里昂还只是个待哺婴儿。
      克娄巴特拉的要求令凯撒有些不知所措,他未尝不愿意让亲生骨肉继承自己的一切,然而实际的困难也是他不得不顾虑的。他请求克娄巴特拉给他时间,让他把一切都处理妥当。
     凯撒率军返回了罗马,随即投入了严峻的平乱之中。他指挥了收回小亚细亚的战役,平定了庞培旧部的大规模叛乱,并将罗马内部的各派争斗压制下去。
      战功赫赫、平定内外战乱的凯撒率部凯旋,众望所归的他得到了罗马人隆重的欢迎。罗马元老院也特别任命凯撒为任期十年的罗马共和国独裁官。现在,凯撒成了无冕之王,离摘取皇冠仅有一步之遥了。
      

    然而,上天给凯撒的时间却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多了。
      
      公元前44年,元老院假意请凯撒主持会议,当毫无戒备的凯撒刚刚步入元老院,元老们就将他团团围住,由凯撒最亲密的知己好友布鲁图刺下了第一刀。
      当凯撒发现夺命的居然是布鲁图时,他放弃了抵抗。他身中23刀,倒在了血泊里。
      
      克娄巴特拉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不幸的消息。她在自己的智囊阿波罗多罗斯的沉着安排下,平安地撤离了罗马,登上了早已安排在地中海上的航船上,扬帆向埃及返航。
      
      没有了凯撒,克娄巴特拉将要再次为埃及孤军奋战。
     凯撒死了,他的遗嘱被公布:以最高的国家礼仪,为凯撒举行国葬。三位侄儿继承他的全部财产,而年长的屋大维被正式宣布为凯撒养子,独得财产的四分之三。凯撒的私人花园赠送给罗马人民,成为公共花园,人民每人都能分得一些银币。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假如有谁不能承受遗赠的话,则全部归凯撒的好友布鲁图所有。
      得到丰厚遗赠的罗马公众被鼓动起来,狂热的忠诚很快变成暴乱,他们把元老院、议事厅砸了个稀烂,愚蠢的凶手布鲁图被驱逐出境。
      
      凯撒的遗嘱为屋大维得到军权拥护奠定了基础。然而凯撒从前的爱将安东尼却对此愤愤不平。于是罗马再次陷入内乱。
      一通混战后,安东尼与屋大维和解,与凯撒忠心的部将雷必达缔结盟约,史称“后三头同盟”。
      自认为把握民意而不可一世的罗马元老院只得认输,手无寸铁的人群是没有决定权的。在三支大军的压力下,屋大维被任命为最高执政官。
    为了表示和解的善意,屋大维学了叔父凯撒的老招术:缔姻。将自己的姐姐屋大维娅嫁给了安东尼。
      (从前,凯撒曾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三头同盟”中势均力敌的伙伴庞培。而凯撒之女死后,三头同盟散伙,庞培与凯撒火拼,最后以庞培死在异国它乡告终。)
      从后来的事情发展来看,
      ——非常不幸,历史就要再次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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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蒙神是管什么的不要紧,关键是哈特史伯素借此神化了自己。而且在那个时代,正是世界性的性崇拜时期,这个完全没有问题。
      何况,对于广大的愚民来说,只要让他们知道统治者身份非同寻常,就已经达到目的了。
    克娄巴特拉政治失意,遑遑然从罗马逃亡而归。
      她输了一局政治豪赌。
      而她名义上的后夫,小弟弟托勒密十四世看见她失魂落魄的样子,却是高兴至极。
      ——这个小笨蛋,和他那个死鬼哥哥一样,天生就不是称帝为王的材料。难道他看不出来,姐姐的失败,其实就是他整个埃及王国的失败吗?
      总之,十四世看见姐姐伤心懊恼,心中是相当得意的。他认为没有了凯撒撑腰,不守妇道的姐姐就再也不能拿他这个正牌的国王怎么样了。
      于是托勒密十四世一反常态,对克娄巴特拉百般讥刺,甚至扬言要将她送入冷宫,一泄心头之气。
      
      克娄巴特拉很快就知道了托勒密十四世狂妄无稽的言行。
      虽然她明白,小弟弟的才干,甚至还比不上大弟弟托勒密十三世,但是她仍然警惕起来。
      于是,在愚蠢的受害者的催逼下,又一场杀夫案开场了。
      
      为求自保的克娄巴特拉将毒药注入了水果心里面。这巧妙的布置连代国王品尝食物的侍卫都被蒙了过去。
      14岁的托勒密十四世,为他不知天高地厚的举止,付出了性命的代价。
     现在,埃及皇族里,唯一的男丁,就是克娄巴特拉与凯撒的独生子恺撒里昂了。
      
      于是,克娄巴特拉在儿子的姓名上冠以“托勒密”的姓氏,将他扶上了王座,史称托勒密十五世。
      克娄巴特拉自己,则成了摄政王太后。
      
      第二年,早已暗中倾慕克娄巴特拉的“新三巨头”之一,主管军事的安东尼向她发出邀请,请她前往塔尔索斯会面。
      
      克娄巴特拉以女人和权者的双重敏感,发现了自己的第二次良机。
      于是,他们在塔尔索斯见面了。
    与此同时,埃及王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夺权斗争。
      这次试图从克娄巴特拉手中夺权的,是皇族中克娄巴特拉的最后一位同胞:她同父异母的妹妹阿希诺。
      阿希诺对权力图谋已久。而克娄巴特拉谋杀两名兄弟的行为,瞒得过臣工百姓,却是怎么也瞒不过妹妹的眼睛的。
      这无疑给了阿希诺一个绝妙的机会与借口。
      于是,她派人在埃及国内广泛散播克娄巴特拉的谣言,挑起民众对女王的反感,用尽各种方法网罗人马亲信。
      当克娄巴特拉顶住内外压力,将心爱的儿子扶上王位,当上托勒密十五世时,失望至极的阿希诺在宫中大吵大闹,斥骂凯撒里昂是假冒太阳神之名的杂种,根本不配登上王座。
      这场吵闹终于最后激怒了隐忍已久的克娄巴特拉,她决定向这个意图染指王位的妹妹下手了。
      
      得知消息的阿希诺迅速逃离埃及,这个精明的女人直奔罗马的另一个属国以佛所,摆脱了克娄巴特拉的追杀。
      安全地呆在以佛所的阿希诺没有了后顾之忧,逐自称埃及的流亡女王,继续她与姐姐争夺王位的战斗。她也颇得到了一些人的积极帮助。
      
      然而,命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克娄巴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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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埃及军队不能攻入以佛所,但是掌管着罗马大军的罗马执政官安东尼却可以正大光明地向罗马的小属国以佛所伸手要人。
      
      阿希诺终于被克娄巴特拉彻底地铲除了。
    然而,克娄巴特拉虽然赢得了安东尼的爱情,却永远无法取得屋大维的认可。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为凯撒生了一个儿子,凯撒里昂的存在与逐渐成长,对于以凯撒继承人自居的屋大维来说,是一个可能致命的威胁。一旦凯撒里昂长成强壮勇猛的国君,凭借他无可争辩的血统,再加上他那聪明狡黠的生母,屋大维是很可能干他不过的。
      
      还有一个原因,更是屋大维与克娄巴特拉之间的死结。
      早在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与罗马元老院为争得罗马统治权而殊死争斗的时候,克娄巴特拉为了取得他们的信任,曾经派出大军,前去为他们增援。
      可是,人要倒霉,喝凉水都会塞牙。
      被派去增援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的埃及军队,却被一个有勇无谋的军官统领。
      埃及援军居然在半路上,教罗马元老院的人给骗了,被他们利用来倒头向屋大维三人的军队发起了进攻,成了敌人的帮手。
      
      克娄巴特拉得知消息,心急如焚,为了弥补过失,她连夜征召了第二批人马,乘上舰船向地中海进发。
      可是埃及开向罗马的地中海航道,却不合时宜地狂风巨浪涛天起来。
      于是出发的日期一拖再拖。
      结果,等到罗马内战结束了,埃及军队都没来得及赶到屋大维那里助他们一臂之力。
      
      当然,后来这整个情况,克娄巴特拉都向安东尼做了合情合理的解释,还举出了人证物证。
      可是,屋大维却不买这个帐。他认为安东尼是被女色所迷,失去了判断力。他认定克娄巴特拉是派兵增援罗马元老院了。
      骡子上了道,谁也拉不转来。
      
      这就是克娄巴特拉作为埃及末世女王,不可扭转的命运吧。
      
      在克娄巴特拉的坚持下,安东尼向罗马元老院写了一封信,说他认可凯撒里昂为凯撒的合法继承人;凯撒里昂的母亲克娄巴特拉,则是埃及和塞浦路斯的最高统治者。并说他已代表罗马与埃及签下了盟约,将与埃及共同进退。
      
      有了强大的罗马军团做后盾,克娄巴特拉专心治理她心爱的王国,对上层贵族官僚中的贪奢骄淫予以有力的打击。
      在一系列的举措之后,埃及王国又焕发出了新的光采,和平的环境、繁荣的经济,百姓安居乐业。
      
      克娄巴特拉争取到了安东尼的全力支持维护,当然安东尼也得到了他梦想已久的情妇。
      
      此时在罗马,屋大维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中,他毕竟年青,决策的失误使得国内一片反对之声,贵族群起攻击他。
      安东尼的元配妻子芙尔维娅,趁着罗马内乱的机会,散布屋大维的谣言,率领军队向屋大维开战,想要为丈夫铲除屋大维这个对手。
      假如这次战役如她所愿的话,历史必将改写,克娄巴特拉与安东尼的人生也必将是另一番天地。
      很可惜,就在芙尔维娅即将成功的时候,遥远的埃及传来了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发生婚外情的消息。
      妒火烧坏了芙尔维娅的大脑,她决定与屋大维讲和,与他联军去攻打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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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大维得到了喘息之机,很快就拒绝了芙尔维娅的谈判,反攻成功,反而要了芙尔维娅的性命。
      
      这一变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安东尼得到消息,不得不离开亚历山大城,赶往罗马收拾残局。
      这一去,安东尼便入了局中,成了屋大维的姐夫、屋大维娅之夫。
      
      鞭长莫及的克娄巴特拉再次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屋大维娅是一位温柔美丽的优雅女子,拥有男人所想要的一切女性特质。安东尼对她是很喜爱的。
      但是,屋大维娅却有一位奸诈狠辣的兄弟屋大维。
      当屋大维觉得安东尼已经沉溺在姐姐的温柔乡中后,便开始步步紧逼地谋夺安东尼的军团统治权,不达目的便不把物资补养给他。
      安东尼很快就发现了屋大维的诡计。但是他虽然气恼,却又无计可施。
      
      克娄巴特拉得到这个消息,抛开对他背叛爱情的怨恨,亲自带着装满给养的船队驶进了安东尼驻扎的安迪奥克港。
      粗豪的英雄安东尼对三年后的重逢,表现得欣喜若狂。
      毫无疑问,克娄巴特拉再一次从情敌的手中赢得了安东尼。
      
      公元前36年,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举行了婚礼。
      
      远在罗马的屋大维娅并不知道丈夫与情妇已经缔结了婚姻。她仍然思念着他,并且违背屋大维的意愿,筹措了大批物资去送给丈夫。
      
      又一支由女人率领的船队驶近了安东尼军团所驻的港湾。
     安东尼面对情深意重的屋大维娅,陷入两难的境地——他不但为这份情意心动神驰,他更清楚,如果自己拒绝屋大维娅的话,罗马人会怎样地痛恨自己、屋大维更可以趁机以此为由,与自己决裂开战。
      
      然而,安东尼最后选择了克娄巴特拉——她已经为他生下了两个孩子,屋大维娅则只生下了一个。
      当然这不是全部的理由。
      更重要的是:安东尼很清楚,自己迟早都要跟屋大维决裂的,屋大维娅留在自己的身边,对自己是个潜在的威胁——她既能为夫妻之情违逆兄弟,当然也能为手足之情违逆丈夫。
      还有就是:克娄巴特拉实在是一个非常了解男人的女人。据接触过她的人说,她几乎通晓世上所有恭维别人的方法,特别是男人,她能让他们如沐春风。
      
      有一段时间,安东尼常带着克娄巴特拉在尼罗河上垂钓。
      安东尼不是一个好钓手,常空手而归。
      他觉得在美人面前丢了面子,下一次去钓鱼的时候,就让手下潜入水底,硬生生地将鱼儿挂到自己的钩子上去。
      克娄巴特拉很快就发现了安东尼的招数。
      她不动声色,下一次就派人跟在后面,把钩子上的鱼取下来(这条鱼可真是命大呀),在安东尼的鱼钩上换上鱼干。
      当蒙在鼓里的安东尼得意洋洋地表演“鱼儿上钩”的戏码时,场面可想而知。
      正在安东尼脸红脖子粗的难堪时候,克娄巴特拉给了他一个最温柔的拥抱和亲吻,告诉他:“我的英雄,钓鱼只是你消遣的方法,不必和以此为生的渔夫比较,你钓的不是那水里的鱼,而是所有的水域、城市、富饶广阔的大地……再好的渔夫也比不了你。”
      
      这等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人,这样高明的恭维方法,安东尼逃不出她的温柔乡。他心甘情愿地决定为她冒世间所有的危险。
      
    而且,古今中外,也没有听谁说过克娄巴特拉“可爱”呀。
      
      凯撒和安东尼都是情场老手,“可爱”的小MM能收伏得了他们吗?
      喜欢“可爱”小MM的男人,永远也当不上凯撒或安东尼式的人物。
      一住家男人而已。
    早在与安东尼两情相悦的初期,克娄巴特拉就在一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赌局中,从安东尼手中赢得了腓尼基王国的统治权。
      现在,她成了安东尼的妻子、孩子的母亲,当然更有权力得到更多。
      现在,安东尼与屋大维之间,必然将发生一场最后的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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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场战役来临之前,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就需要更专注地治理他们共有的王国。
      安东尼在亚历山大城宣布了他的决定——他的继子凯撒里昂是凯撒真正的继承人,暂时治理托勒密王朝全盛时期的原有疆域(从前托勒密十二世割赠给罗马的国土全部归还埃及)。而已属安东尼所有的其余土地(包括希腊、小亚细亚、亚美尼亚、波斯),则分给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的三个亲生儿女。在孩子们成年以前,则由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来共同治理。
      
      接下来,就是屏息等待与屋大维在最后决战时刻。
      假如上天庇佑,这一战安东尼胜利了的话,他将拥有包括北欧到撒哈拉沙漠、英吉利海峡到古印度的辽阔疆域。
      而早在托勒密十三世时期就该灭亡的埃及王国,不但能够在克娄巴特拉的手中延续生命,更能够在她的手中成为世间第一强国。
      
      屋大维其实在用军方面是比不过安东尼的。但是这个外表文弱的青年,却是玩弄权术的高手。
      为了能够击溃安东尼,他开始教唆亲信在民间散布谣言,抵毁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的私人生活。
      后面轰传的许多关于克娄巴特拉广纳面首的传言,始作俑者便是屋大维了。
      而根据历史记载,克娄巴特拉除了两个名义上的弟弟丈夫,就是凯撒与安东尼这两个事实上的丈夫。她没有更多的性伴侣,她这一生,绝大多数时候甚至是在独居中渡过的。
      ——随便拿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假如克娄巴特拉真有那么放纵的话,凯撒和安东尼真能认可属于他们各自的孩子吗?
      
      但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听信谣言,更喜欢高贵的女人的谣言。
      在操纵舆论、“搞臭”政敌这方面,屋大维是史上第一人。
      
      而且,他也确实达到了他的目的。
      在他的操纵下,他先是杀掉了“后三巨头”中的另一人雷必达,
      接下来,他更把自己与安东尼两巨头之间的权力斗争,变成了他与克娄巴特拉之间的斗争。在罗马百姓的耳朵里,更变成了伟大的屋大维带领人民,从危险的荡妇克娄巴特拉手中抢救罗马帝国的正义之战。
      
      (当然,所有群情激愤的罗马公民,都预见不到后来屋大维自己登基称帝的场面,现在,他们只看见举国沸腾,誓要为国家流尽最后一滴血的激情。)
    公元前31年,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的权力决战开始了。
      然而,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之间无法回避的婚姻及儿女,却成了他最大的软肋。
      而一心想帮助安东尼获胜的克娄巴特拉,更低估了屋大维的宣传攻势。她对屋大维的鬼话嗤之以鼻,继续帮助安东尼筹集粮草,而且一如既往地站在安东尼的身边,以妻子和战友的身份参与战事的策划决断。
      这却正中了对手的下怀。
      克娄巴特拉的频频出现,使得越来越多的罗马部将,相信了屋大维的宣传,认为安东尼已经被女王迷惑了,已经无复往日的战神风范。他们不得不质疑,这场战斗,是否真是一场简单的内战?
      
      更糟糕的是,克娄巴特拉根据她以往的人生经验,作好了进退两手准备——不但作好了海战的准备,更在陆路上准备了大量的马匹、财产,为万一出现的败局作了全身而退的逃亡打算。
      然而此时她的身边已不象从前那样,光是埃及人了,还有罗马人。人多嘴杂,这个消息的泄露,更是动摇了军心。
      
      而屋大维最厉害的杀手锏也在此时甩了出来:他不顾屋大维娅的强烈反对,将她与安东尼离异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公诸于众——当然,责任都在安东尼的身上。
      屋大维娅是全罗马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这个所谓“真相”的公布,使得罗马全境一片哗然。连安东尼治下的兵士都为屋大维娅愤愤不平起来。
     安东尼最为得力的三员大将:艾诺巴波斯、德厄利斯、阿敏卡斯,在这种前途渺茫的情况下,先后离开了安东尼,远走他乡。
      
      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的第一场较量,无可避免地以失败告终。
      这就是著名的阿克梯厄姆战役。
      在屋大维的宣传中,安东尼失败的原因是因为克娄巴特拉临阵脱逃,失魂落魄而败的。
      
      而谁是谁非,至今史学家仍然争论不休。
      
      但是,这场丢掉了希腊的失败战争,却从根本上动摇了安东尼的信心。
      当他和克娄巴特拉逃回亚历山大时,他已经崩溃了。
      屋大维的攻心战术成功了,众叛亲离的安东尼已经没有了再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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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屋大维的大军攻入了埃及。
      安东尼派人给屋大维送去了一封信,表示愿意为保全克娄巴特拉和儿女的性命而投降,即使屋大维要他的脑袋也在所不惜。
      屋大维虽然想要安东尼的脑袋,但是这个狠毒的家伙却提出了另一个解决方法:如果写信的人是克娄巴特拉,他很愿意考虑这个交换条件。
      屋大维很希望,克娄巴特拉面临生死的抉择,能够冷酷无情地甩掉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安东尼。
      如果是这样的话,屋大维就可以向世人再一次证明,他所说的关于克娄巴特拉与安东尼的一切是多么地确实。
      这样,他就更加地师出有名了。
      
      然而,克娄巴特拉拒绝接受这桩交易。安东尼为女王的忠贞所激励,决定再一次向屋大维发动反击。
      安东尼取得了胜利。
      大吃一惊的屋大维又开始故伎重施:他派人潜入亚历山大,一面散布流言,说克娄巴特拉已经暗中与屋大维讲和;一面以重利家眷相逼收买安东尼手下的军官。
      
      当决战的时刻来到时,蒙在鼓里的安东尼错愕地发现,他的战舰居然临阵倒戈,公然投奔屋大维而去。
      
      这怪异的现象使克娄巴特拉和安东尼之间产生了严重的误会。
      安东尼认为,流言果然没有错,克娄巴特拉当真与屋大维私下达成了交易。
      而克娄巴特拉则认为,安东尼与屋大维已经和好了,一起向她发起了进攻。
      
      在愤怒和误解中,安东尼拨剑自杀。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终于明白了所有的前因后果。他们被工于心计的屋大维打败了。
      
    大势已去,克娄巴特拉冷静地安排所有的事情:她让凯撒里昂带着巨额财产逃往印度。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她将自己和安东尼的三个儿女托付给了屋大维娅。她相信这位情敌,会善待属于安东尼的那一半血脉。
      最后,克娄巴特拉将安东尼的遗体带进了自己的陵墓。
      
      守墓人出卖了自己的君主,他将屋大维带到了金字塔前。
      然而屋大维希望的是活捉克娄巴特拉。为了不让她自杀,屋大维让安东尼生前的好友普罗修利斯向陵墓喊话,说是前来吊祭的。
      克娄巴特拉果然相信了这位“好朋友”,打开了陵墓的通道。
      
      克娄巴特拉被屋大维生擒了。
      
      但是克娄巴特拉不愿意做为卑鄙小人的战利品而被押入罗马。她这一生只进入罗马城一次,是以骄傲的凯撒爱侣身份去的。她拒绝以俘虏的身份再回去。
      
      她施展出作为女人所有的魅力,让屋大维相信自己渴望继续活着——即使是屈辱地活着。
      得意洋洋的屋大维没有想到这名百般讨好自己的俘虏依然有着清醒的头脑。他放松了对她的监管。
      终于在这一天,克娄巴特拉用各种方法,让宫廷医生用水果篮为她送来了剧毒的阿普蛇。
     
      等到屋大维发现事情不对的时候,克娄巴特拉和她的侍女们,已经死去了。
      死去的克娄巴特拉,依旧穿戴着女王高贵的服饰,神态安详。即使是死,她仍然带着只有女王才有的骄傲与尊严。
      这年,克娄巴特拉39岁。
      
      没能将战利品带回罗马示众的屋大维恼羞成怒,他宣称女王企图勾引他,因不遂而自杀。
     屋大维并没有停下他的脚步。为了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他用尽方法,诱降了凯撒里昂最信任的老师,终于杀死了凯撒里昂、他养父唯一的子嗣。同时,他也从痛哭流涕的屋大维娅怀里抢走了安东尼所有的儿子们。安东尼的子女,只有他和克娄巴特拉的女儿得以长大成人,屋大维娅信守诺言,将她抚养长大,嫁给了罗马属国的一位国王。
      
      没有了后顾之忧的屋大维,立即为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凯撒奥古都斯。宣称自己是凯撒当之无愧的唯一继承人。并且毫不含糊地自封为罗马帝国皇帝。
      
      罗马人因为害怕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称帝,希望保全“罗马共和国制度”,而义无反顾地跟随在屋大维的身后。
      面对称帝野心暴露无遗的屋大维,所有的罗马人都傻了眼。
      
      然而,再也没有能与屋大维抗衡的军事天才了。
      所有反抗的民众都将被屋大维毫不留情地扑杀。
      
      屋大维,凯撒奥古都斯,他必将成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他开创了长达五个世纪的罗马帝国历史。
      
      历史最后告诉我们:权力永远只能属于最无情的人。
      
      而在那个时代,最狠毒的人是屋大维,所以他大获全胜。
      很不幸,克娄巴特拉和她的凯撒、安东尼,在这方面都比不过屋大维。
      因此,这位伟大的女王和她心爱的男人,只能穷毕生之力,在历史上留下失败的痕迹。

    状态

    不太正常

    一旦每天更新至少一篇日志
    你就可以断定
    我不正常

    如果行文锋利但又颠三倒四
    你可以确定
    我最近很不正常
     
    今天结束了结构
    国华gg考试的时候悄悄问我:
    你光谱项都不会写吗?!都做错啦!
    n分钟后又晃过来:
    第一题还没写呐!
     
    人家没有帮我作弊
    因为最后这几个空还是洗白了
     
    下午马哲
    大家愉快地讨论着题目的答案
    全然不睬讲台上一尊佛似的志远爷爷
    还有台下聋子一般的某老师
    60分没问题的说
     
    收到neayen3天前的面试通知
    幸好还没错过时间
    看来是要下周一周二的某个时间了
    哦也哦也,快把口语操练起来
     
    20号
    系报排版
    21号
    02级的毕业典礼+年刊排版
    和媛媛商量着去绍兴
     
    考完试没压力,自己主宰的日子
    憧憬ing……
    6/18/2006

    也要为女生叫屈

    写完本文后一直觉得好像逻辑上少了一个环节,看过猪和小v的反应后(果然是很激烈的说),貌似是犯了2个错误:以偏概全,牵桥搭线。

    特此重审并修正,免得伤害男女同胞的感情……

     

    刚才看到主席的space,为男人叫屈的文章。
    也看到小李子的留言,问我她是不是“传统单纯”的女孩,换言之,是不是男人从心里会爱的女孩。(缘由参见《夜游》一文中间段)
     
    觉得这个时代做女人,真的很惨。一举一动,仿佛都为了要讨另一方欢心。好与不好的标准,也是全由那些人说了算。
    当然这个时代,也比过去好了很多,男人们有退让,女人们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可是传统的标准,依然在新生代的我们身上,留下深深的烙印。
    我也要叫屈,为身边的姐妹们。
     
    有些男生觉得女生懂黄色笑话是件不好的事情,凡是女生跟黄色笑话搭上关系,或惊讶或郁闷,用的都是那样的语气。既然这样为何又偏要在有女生的场合下说这些笑话呢?耳濡目染知道吧,近墨者黑知道吧?你们讲,那倒是叫在一旁听着的我们笑是不笑?笑吧,你们郁闷了,觉得男人的隐讳被公开了;不笑吧,又说咱装纯洁。咱明明听得懂,还得装得跟一傻子似的,花瓶般在一堆狂笑的男人里静默。

    女儿是水,男人是泥。水淌泥,泥还是泥;泥入水,水便不再清澈。泥多了,水也成了泥。

    玫瑰爱上小王子,并非因为他拥有一座星球,一座火山,或者别的什么。玫瑰所爱,只是给她浇水,关心照料她的“农夫”而已。现成的美丽玫瑰,有几朵能给你白白采摘?舍不得作农夫而偏要以王子自居,已经错了时代。当着玫瑰的面肆意贬低旁的花儿,那你所爱的那朵,又怎敢对你倾心?
     
    想想你们第一次当着女生的面讲黄色笑话是什么时候吧。每一朵玫瑰都有一个人守护,既然伤了别人的玫瑰,难保以后自己的玫瑰也早被别人所伤。

    倒是希望真如小v所说,这些都是从“宝地”里挖出来的古董董……在场的男人们表个态,这是古董还是什么。

     

    想对小李子说:每个女孩都是单纯美丽的,但那是深藏在心底的净土,需要细心的农夫去耕耘爱护。找到你的农夫,你就是传统单纯的好女孩,永远都是。
     
    P.S:
    背景音乐——宫崎骏《爱是花,你是那种子》

     

     看了2小时马哲,突然觉得有个更基本的问题。在这场事件中所涉及的人员,是否对“单纯”下的定义有所区别呢?寒了……这个问题我说不清楚,你们说吧。

     

    6/17/2006

    沪西小记

    看到柚子的space,写沪西。触景。

    当年是在大礼堂看的摇滚音乐会,一直很耿耿于怀本部没有。夜班巴士什么的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因为都是copy。很欣赏蓝色花园,都是自己的原创,却得不到掌声,很为他们伤心。和双儿在最后一排疯狂的叫,甩着手里的荧光棒,直到嗓子哑了,身上一阵汗臭~high,那是一个大一新生才能有的激情。

    海报栏也是我怀念的一块地方,那里有我这辈子最骄傲的手绘海报,从创意到制作,虽然现在看来有那么一点点的幼齿,但是当时能做成那样真得很不容易了……

    操场,呵呵,第一次到上海,第一个夜晚,第一次在城市里看到那么多星星,还有可以随便踩的草坪。和新室友在那里躺了2个小时,看流云,看星星,憧憬着未来。
    中秋节,晚上11点过,几个女生在微雨寒风中吃“野餐”,第一个离家的节日。
    然后失恋,在朋友之间犯错误。在那个裁判高架上和色色并排坐着,一人一只耳机听《天黑黑》,一遍又一遍,两个人一起默默的流眼泪。不为爱情,只为友情脆弱,人心不可测。

    曾经一次生乐A洗衣机坏了,阿姨说你去生乐B洗吧。站在B门前犹豫了很久,终于不敢进去。

    沪西的回忆太多。那些第一次。

    第一次认识聪聪,在报名缴费的时候。看到她的眼镜就觉得是个女博的苗子,一定成绩牛好。

    第一次见小三,坐在生乐A门前的矮草坪边上,光脚穿帆布鞋,玩手机。日后色色说起还几分不爽,小三大学第一次“约会”还是跟我一刚。

    第一次跟达叔“网友见面”,被普化搞得烦死,然后素未谋面的达叔短信说,若我在他回校之前把题目做掉,就奖励我陪我打篮球。结果我还是没做完,当然篮球也还是照打。

    第一次见到色色,觉得这个女生好傲好cool,几分敬畏。直到某天早上,临床突然传来一句“哟~~小色色要起床啦~~~”从此刮目相看。

    第一次知道通通,在本部回来的车上,跟大鹏一起“绅士”的彪悍男人。不过我还是站着回来,第一次跟欣欣和63聊天。其实现在63说话也还是那个单纯小姑娘,只不过换了一口上海腔。

    第一次认识许帅,色色说有个男生眼睫毛好长好长,好像就是你那个老乡。后来他说,你也是成都的?我点头,当时在等拍照,一身狂汗,照相的老师说:你先把衣服晾晾干再来照……如此狼狈的场景。

    第一次和亮亮说话,那个已经回忆过了。

    第一次和小v聊,买音箱的时候在一条街遇到,一路一起聊回来。

    第一次见到小双,很兴奋,因为是老乡,而且说起动漫还很有共同话题。但是很快就败下阵来,因为不管说四川话还是说普通话,丫的口音都很折磨我的耳朵……

    第一次见到男男,豆子之前说,那个女生高高的,胖瘦一般,眼睛大大的。我和色色都认定是绝世大美女,结果扎个马尾的傻男晃里晃荡的走进来,我和色色都刚住了:豆子说的句句属实,咋就……嗬嗬,不过傻男现在是长秀了,很有进步的说……

    大鹏的自我介绍:像一只大鹏一样在天上飞呀飞呀,一边还用手比划。

    秋坐在下面我就看到,觉得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就应该长成这样。果然。

    小睡睡穿着睡衣就上台了,说的什么不记得。

    媛媛很恐怖,超短发,面无表情,一副大姐大的样子。

    班会课上鸡指着颖莹认说:噢你是小豆豆是吧?

    …………

    6/16/2006

    夜游

    9点走出图书馆,下定决心要去搞一块蛋糕cheeze宽慰自己,于是走。
     
    梦游一般来到可的,一杯冰冰的酸奶,外面在吹风,店里很温暖,就像大一元旦凌晨4点过,那家让我们容身的便利店。出门想:当时的那些人,现在还是朋友吗?
     
    接着是克里斯汀,没有cheeze蛋糕,只有乳酪蛋糕,正好,我就要浓浓的。
     
    路上人来人往,一个女孩蹲在路边。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脸上很干净,像一头小鹿一样安静的看着车来人往。我只是就这么走过去了,想起那些女孩,菜场卖番茄的,图书馆自修的,形形色色的。我走在路上想这样的女孩才是真的“女孩子”,然而坐在电脑前我已无法形容当时的那种感受,不张扬,不胆怯,清纯的面孔,柔顺的眼神,不亢不卑的面对世界。
     
    媛媛说,其实每一个男人,不管他平时喜欢跟怎样的女孩搞在一起,他心里渴望的,其实都是一个传统,单纯的女孩子。
    我以我60%的男人性格和40%的女人心去揣摩这句话,在心里点头称是。
     
    接着走,人工草坪。秋千坏了,孤零零的挂在风中。网球场的灯光白炽灿烂,我靠着球门柱坐下,心想要是今天穿了裤子就更潇洒了,转念可也就少了那份心境。打开蛋糕,没有勺子,只有把酸奶的吸管撕开,就这么小小的挖一口。
     
    一种极度幸福的感觉,随着一阵浓郁的奶香,空旷的足球场,远处璀璨的灯光,还有初夏凉爽的晚风,融化开来。
     
    也就是在这种时刻,觉得一个人的孤单,也是种难得的境界。
     
    背后的男生楼时不时传来稀稀落落的喊声, 可能是有人在看球。但不一会就传来了更加喧哗的喊叫,听上去像是大四人的临别宣泄,但都是笑声,男男女女。我走过去,看见一群人围成了一个圈开始跑。笑笑,去年我们做着类似的游戏,有机会还想再来一次,大家围成一个圈,手牵手,就像小学时的篝火晚会,全校人一起跳舞。
     
    就这么想着即将到来的我们的大四,结束夜游。图书馆的灯还亮着。
     
    P.S:电脑中毒,每过半小时就会有不知名的儿歌放送,晕。
    6/14/2006

    答小v

    3 最近在听的音乐——
    中文歌,过时的那些,品冠,奶茶,coco,陈奕迅,Fay,小林,ect.
     
    eg.林志炫《大人物》
    (P.S:请把“她”换作“他”义~)
     
    为什么我只能对感情认输
    像没人要下注的败部队伍
    当别人一脚得到胜利的欢呼
    我正要面临红牌默默的退出
     
    是不是我信仰的绅士风度
    像老外看不懂的中国功夫
    其实我柔情要比长城还坚固
    只等那孟姜女的泪把我颠覆
     
    嘿总有人给我满足
    会崇拜我的态度
    在她的眼里我是威风凛凛大名人物
     
    走路时她会配合我的脚步
    想事情她会瞄准我的角度
    冷落的待遇变成细心的照顾
    在她的世界我总算脱胎换骨
     
    嘿总有人给我满足
    会崇拜我的态度
    在她的眼里我是威风凛凛大名人物
    嘿总有人给我幸福
    要和我同进同出
    跟著我天涯海角只想把我牢牢套住
     
    6 最近关心的话题—-
    考试,八卦
     
    9 最近常想做的事——
    回家,学着过日子
     
    12 对朋友最想说的话——
    你们没有错,是我太任性,请大家包涵……
     
    13 对自己最想说的话——
    你可以很牛,不要顺着别人改变自己
     
    16 喜欢K歌的程度1~10依次递增——
    8,听到新中文歌以后,心情不好的时候,狂想
     
    19 最怕什么——
    没人理我
     
    21 你最遗憾的一件事情——
    不是男人,没有勇气坚持自己错过改变人生的最佳时机
     
    22 短期的目标——
    能全优就好了
     
    25 觉得自己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不愉快的事情自动从回忆中过滤
     
    26 近一年最丢人的事情是什么——
    貌似没有
     
    28 去年最快乐的是哪天——
    过生日的时候,还有ACCD上课的日子
     
    29 今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做好学生
     
    31 找结婚对象的条件是什么——
    重复过上百遍的题目,做腻了
     
    32 如果上天给你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你最想改变哪件事情——
    重新填高考志愿
     
    35 “付出是为了获得”是否是一切交流的原则——
    没有绝对,只有相对,马哲怎么学的
     
    36 有没有半夜梦见一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被吓醒的经历——
    很多
     
    37 到目前为止谈过几次恋爱——
    非自然数
     
    39 失去什么你会不想活下去——
    兴趣和爱
     
    40 你会选择爱还是被爱——
    两难
     
    41 你觉得自己能找到幸福吗——
    等吧
     
    42 你认为自己善良吗——
    非常善良
     
    43 对你而言,我是什么——
    全面发展的牛女,亲爱的
     
    44 最想去的地方——
    用昨天在图书馆琢磨出的一首破诗来说,叫做:
    清晨薄雾中的天鹅堡;
    午后白色风车围绕大片熏衣草;
    晚霞斜拢草原尽头沉寂蒙古包;
    夜下府南河上河灯漂~
     
    45 在你心目中,事业重要还是家庭重要——
    家庭,既然本人现在处于理想空洞状态
     
    46 你对同性恋婚姻有什么样的看法——
    只要爱
     
    48 你难过时会想起谁——
    最近的话,段小毅同学,爹妈
     
    50 你觉得自己是个自私的人吗——
     
    53 曾经的好朋友沧海桑田,你会觉的怎样——
    随缘吧
     
    54 什么类型的电影最让你感动——
    廊桥遗梦,霸王别姬,迪斯尼的经典卡通,ect.
     
    55 喜欢用什么方式排解烦恼——
    狂写,不过最近又学会夜游
     
    59 你印象最深刻的鬼片是哪一部?哪个情景?—-
    午夜凶铃,那娃竟然从井里爬上来了!
     
    61 如果要在身体上纹一个文身,你最希望的部位是哪里—-
    左手臂,把胎记和一颗痣做成北斗七星指北极星的样子
     
    63 如何称呼自己的伴侣才够肉麻?——
    不喜欢肉麻
     
    67 觉得我这个人如何?优点缺点。让你喜欢的和让你讨厌的。——
    优点太多了,大家都晓得。缺点嘛,偶尔急躁任性。
     
    71.你最受不了的人的什么特质?——
    不善良,没道德
     
    75.毕业后最想在的城市——
    成都?无锡?杭州?不过可能暂时还是在上海
     
    76.结婚前一天碰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看见对方就像找回了自己身上的一部分那种感觉哦),你会怎么做——
    廊桥遗梦的场景啊……不要叫我想……
     
    78.你最近哭过吗?——
    去年哭很多,现在么,人麻木了
     
    6/12/2006

    每日2题——11日:修·女

          8点半,清点了一下,晚上就做了2件事:看色屁的选修课讲义,睡觉(而且没着)。计划搁浅。
          于是收拾书包出门。每次出门都会听到警报器咋哇乱叫,于是会梦到自己把自己的书带出图书馆然后被警卫阿姨纠缠。所以每次出门的时候心里都莫名其妙的发慌,就像每次坐电梯总觉得不安一样。上7楼找傅姐姐,看到久违的红色夕阳,想起也曾爱过这高楼窗外的风景,却因为电梯,或者桌子的颜色,生疏了。
          出了门,看到一张仿佛熟悉的面孔,但并不认识。然后叹气,突然很想职协的那几个傻小子——黄旭东,陈栋,程博——能在路上遇到,然后给我一个傻乎乎的,没头没脑的,感觉特没负担的那种“白痴般的微笑”,这样心情一定能够舒展一点。可是没有。
          色屁说v哥已经到了无可复习的地步,无奈的开始看马哲了……您老人家敢情天天上图书馆给大家答疑来了咋的?瞬间v哥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成了赵国华和伍艳辉的雌雄同体。

    讲讲今天的唯一收获,继续昨天的女人话题。
     
          万燕这门课看上去很灵的样子,虽然有点小冲击,打扰了我最近平静的思想生活,就像《Friends》里那群女人要“掌握自己的风向”一样。哦,这门课是《女性·电影·文学》。
         
          本学期初,曾经留过一个签名,当时是一时兴起,并不明白那句话的含义。杜拉斯《情人》(当时我甚至以为杜拉斯是个男的,而且貌似把这本书错当成《法官与情人》或者《儿子与情人》了):
        “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篇讲义中将女人的一生分为了三个阶段——而且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够经历这三个阶段:
    1。审美阶段:享受身体,充满欲望。
    2。伦理阶段:青春离去,开始反省,检讨从前的放浪,进入思想和语言。
    3。宗教阶段:走向神圣,爱已没有具体对象,修女般的爱无处不在。
          而只有这三个阶段都经历过的女人,才能拥有最完整最深刻的思想,才有资格写出不偏颇的道理。
          审美和道德的矛盾在于:审美是无视伦理的,通向艺术,也带来无序;道德是无视审美的,是伦理的忠实信徒,通向规范,也带来束缚。
     
          我不禁想起这几年来,头破血流的波折。在被束缚6年之后,所有的无序与自由瞬间爆发,自以为是的追求美和艺术,追求自以为应该的生活,而忽视了大环境潜在的规则。这学期来人很平静,生活无风无浪,井然有序。有时也会觉得乏味,但是扪心自问却又不敢也无力再去营造狂风暴雨。说老了,也就是一个怕了的过程,还是被大多数人的真理所驯化了。慢慢的甘于平凡,或者说心有不甘,但力不从心。
          不知儿时从哪里受到的影响,一直用道德观排斥审美阶段,在心里批判这种“肤浅”的思想,若糊里糊涂就来到伦理阶段的话,貌似人生不够完整。
     
          这篇东西里面还提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徐静蕾讲说,从前看这部小说总是同情那女人的命运,但是经过岁月的理解突然发现真正可怜的是那个男人,有一个女人如此爱他他却不能够享受这种爱,而女人用尽一生完成的是自己的爱情信仰,这个男人却在得到的一瞬间失去了所有。这个女人,爱上的不是这个男人,而是她自己的爱。男人值得女人去爱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实在很冲击人,因为这社会的大规则便是男欢女爱,否则同性恋不会那么异样。仿佛你天生就必须要爱一个人,而这个人自然而然的要是一个异性。至于值得不值得,那也不是你有资格去考虑的问题。
          只是现在社会变了,有女人天生不爱男人,也有女人觉得男人不值得爱而作了女同。既然说人天生都有同性相恋的天分,那外力施加上来便与内因一起造就了女同。存在,即是合理的。这世界上当然有值得爱的男人,有很多,但是,我们都必须让步。而面对一个女人所作出的让步,往往没有面对一个男人所需要的改变来的多。20世纪最大的事件,不是因特网的出现,而是人拥有了选择权。
     
          另一个悲剧是罗丹的情人,卡米尔。这篇东西看得我很难过,尤其在文章末尾,作者道:你选择做天才,还是选择做女人?
          小李子说女强人根本不是一个褒义词;老爹说多读一年德强就晚一年嫁人;准备考G的姐妹还在犹豫着短暂的青春是否应该如此下注。这些问题男人们根本不用费神,满世界叫嚣的女权仍然只是男权背景下的一场过家家而已,如同父亲有耐心的陪女儿玩玩洋娃娃,他也不会真的爱上这些东西。
     
          卡米尔悲哀的解释着自己三位一体的作品《成年》:一个男人被一个长蝙蝠翅膀的衰老妇人抱着,左手被一个跪着恳求的少女牵着,男人的神态是犹疑不决的,留着长长的胡子。罗丹以为这个男人是自己,这两个女人分别象征他的妻子和卡米尔,他愤怒恐惧,最后逃离。
          “罗丹,你错了。你是雕塑家,不是雕塑品。我既是这饱经风霜的老妇,又是这个已经找不回青春的少女。这男人也是我,他体现了我的强硬,我接受了他的空虚。这三个都是我,我是三神一体,空虚的三神一体……”
     
          万燕还提到了苏联小说《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这部小说是我很多年以前读的了,以当时的年纪来说,旁的人都沉浸于言情武侠,我周遭只有这些所谓“经典”,读起来说枯燥也有些,但是都硬生生啃下来。而这部小说确实把当时仍肤浅的我感动到流泪。里面的每一个战士都是青春妙龄的姑娘,但是你可以看见姑娘们的英勇,那种天真烂漫与坚毅不屈的完美结合。印象最深刻就是胖姑娘Lisa独自探路掉入沼泽的那一段,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静悄悄的,温暖的太阳在头顶闪耀,沼泽的气泡在周围冒出来,又破掉,直到视野完全被污泥遮掩,最后印入眼眶的,还是那光耀夺目的初生太阳。
     
          这篇讲义还提到了很多其他的女性侧面:母亲,主妇,妓女,情人……用一个《阁楼上的疯女人》形象的比喻出长时间不接触外界社会的女人怎样更容易压抑和疯狂。曾经和张弛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他以后不会让老婆一天到晚在家里呆着,怎么也要有自己的工作。我想起奶奶。
          前两天作了一个梦,梦见她老人家吼我(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活生生的把我从梦里惊醒了。想来确实很久没有打过电话,于是疯了一般找人借IP卡打过去。奶奶倒是很正常,然后问起我暑假的安排。我明知道她一心想我去唐山看她,只是这个年纪正是自由的时候,难得我会想家,已经决定暑假好好在家里跟爸妈过平稳日子。况且寒假才去过,知道她这心思真觉得她“不懂事”。当然她也没有直接这么说,只是言语中总是不开心的样子,听说我要跟老妈学中医给她打下手,就说这能学到些什么。我只有装作不知道她想什么,哭笑不得,老爸老妈已经让我分身乏术了,这个孝顺晚辈真不是好当的。
          鲁阿姨在我面前很少夸奖奶奶。上大学以前我对奶奶的印象还停留在初二回唐山那会儿,那个精神矍铄慈祥勤快的老人,所以每次她说奶奶不好我只是听着,心里很反感但也不表现出来。只是大一回去时,开门的老太竟然比印象中矮小许多,头发全白,眼神也有些斜了,虽然还精神,却已然老了很多,一时很不能接受。但是想毕竟4年不见,中间爷爷又过世,想必就是那一次把人摧垮了吧。那时不够懂事,平时搀扶帮忙之类的表面文章还能做做,但听她把同一个故事讲到第三遍的时候就忍无可忍了。那年春节一起看春晚,讽刺的就是那个年票故事的小品,心里惭愧,却已然管不住自己的逆反情绪。而今年这次,情况比大一好很多,又听奶奶总担心自己80岁高龄,也理解她怕什么时候就是最后一面的心情。只是奶奶从前让我敬爱的形象,已经被现实淡化的不成样子。
         
          之所以说奶奶,是因为奶奶就是一个典型的“阁楼女人”。当然她精神很健康,但是她所代表的,也是中国一个时代的女人。这个时代里,女人的心,全全系在家人身上。爷爷忙科研,忙应酬,她是贤内助;父亲和叔叔从顽皮小孩长大成人,她是好母亲;现在儿子们成家立业,爷爷也过了世,我和姐姐的成长就成了她最大的关心。从家庭的角度讲,她做的无可挑剔,然而她却没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平日里打电话来问候的也只是亲戚邻居和几个老同学,还常常是那种几十年没有联系的——那把年纪的人,还健在的,也确实惺惺相惜,百般找寻了。只是她并不主动联系别人,难得出去串门也是礼节性的回访。她做了她时代里最应该做的,于是与这个时代的风格格格不入。同样年纪的二姑婆,却是手机互联网样样上手,从来不管自己哪里有病到处游玩。而长年累月处于“阁楼”之中的奶奶,并不太发表主见,对于儿子们的话,医生们的话,从来就是深信不疑的。也难怪鲁阿姨不喜欢她,客观地说她所批判的种种不是,确实在奶奶身上突出体现。对于开始觉醒和有了反抗意识的新时代女性来说,这旧时代的美德已经不讨人喜欢了。
     
          最后再讲讲昨天看得另一篇万燕的东西:菊花之盟——男同。
          菊花之盟是《月夜物语》中的一个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武士在异乡受伤,被一个清贫儒学者所救。疗伤期间投契不已,遂结拜兄弟。但是武士因事一定要回乡一趟,约定重九之日回来重逢。到了重九,儒学者备好菊花酒菜坐等武士,武士黑影乘风而来,郁郁寡欢道:我已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回乡之后被敌俘虏难逃,为了遵守承诺,不惜了结生命,乘风而来。
     
          引申的就不多说了,那天雨中看到某某和某某共伞的样子,晃眼中真以为是一对情侣。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几乎是99%地认定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当事人不承认,自有当事人的苦衷。虽然我们都大大咧咧的说没关系,能接受,但是真的每个人都能接受吗?仍然有人私下里怀疑时说“怪怪的……”毕竟做一个异类,需要有接受被当作话题的勇气。他们要低调,我们也就低调一点,不要再追问了吧。他们是不是,又与我们何干呢?
     

     

    每日2题——10日:球·女

          每次男人们看球,就觉得自己特别渺小。
     
          打开了老妖最近更新的文章,看不下去了,因为外面方圆n里明明没有男生宿舍,偏就传来一阵阵滥吼。于是听歌,听男人的歌,林志炫。跟球比起来,这男人太不男人了。
          球类运动是一项特能团结人的东西,没有国界,出国找洋人搭讪全指它了。偏我这一好团结的人就没这癖好。以前觉得无所谓,现在听着这阵阵叫好声心里哈不是滋味。
          我对球真没兴趣,到现在也不知道一个足球队有多少人。不过我很馋一群人在一起聚精会神的氛围,很馋。刚大一的时候,粟色拿手机给我打过一次长途,讲了两句话就挂了,大意是有球赛,叫我看。明显看走眼了丫。
          (哦,鲍鲍还在给她家渺渺打电话。晕,渺同学真惨,看不成球了。)
         
          唯一一次主动看球是4年前的世界杯,当时已经对德国十分神往了。最后德国打巴西的决赛,老爸不在家,鲁阿姨在客厅看,我窝在桌子上k书,听着电视机哗哗的响声,竟然被勾了魂,最后终于忍不住在半场休息的时候蹭出去了。
          那场比赛,貌似上半场是巴西1球领先,我坐在沙发上就有一种感觉,虽然很希望德国能赢,但就觉得他们只会继续失球,最后的比赛结果是0:2,跟我预感的比分一样,我当时哈后悔没去买彩票。但是比赛结束的时候伤心得想哭,自己都觉得怪怪的,明明不是球迷嘛,连越位这种东西都是中国比那个什么各厮打离家的时候同学现教的,又不是中国队,伤心个啥劲。
          对于球员,唯一的印象就是卡恩。但是我后来小范围宣传了一下对卡恩同学的迷恋后,无数人BS的眼神扼杀了我爱恋的萌芽(可见我畸形的审美观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形成了),于是我这辈子还是没捧过球星。基本上我比较容易看上守门员,曾经在高一的时候看过半场中国打日本的啥比赛,就觉得日本守门员帅的不行,下午上课差点迟到。
         
          想想偶们13中还是成都市的足球学校,老爸上大学的时候还是足球队长,倘若我是个男的,肯定牛了~还是那句话,可惜生错了。所以只能学老妈,搞个排球队长玩玩。老妈是真货,我是水的。
     
    第二个话题是lesbian
     
          自修回来看到色色桌上有一份关于女同的文章,拿起来就放不下了。
          开篇一个比喻,说一个对半切开的苹果,与女性身上的隐蔽部位惊人相似。由此展开联想,由蛇引诱夏娃吃苹果说起,说蛇也是女人的一个象征,既是说性的最原始,就是女人引诱女人。只是有些女人,是这半个苹果,与男人有了别的性,有些女人,是那半个苹果,仍然坚持着与女人的爱。而只有两个女人,即两个半边苹果的结合,才是最原始最完整的。
     
          前段时间63拿回来的一份杂志上说,女人的n种性幻想之一就是搞同性恋,嗤之以鼻。结果当天晚上就梦到女人了,早上醒来真他妈想哭。后来仔细想想那个梦,还是离性差很远的,基本上还停留在欣赏和感情层次。最郁闷的是,梦里的女人感觉很亲切,像姐姐一样,但是醒来打死想不起是谁了……这样也好……
          睡前和鲍鲍讨论了一下每个女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倾向(应该说男人女人都有,只是程度问题。这个去年就跟小李子讨论过了)但是,道不同不相为谋。鲍鲍坚持说没有性想法就不算同性恋。从某个角度上讲我还是比较赞成这个想法,在某些混沌场合下可以用来作为恋人之爱与朋友之爱的区分关键点。不过我还是认为同性之恋,尤其是女同,实在是比性要高出许多的纯洁之物。男人gay了也会想要性(而且更加狂躁),但是女人相爱可以就这么平平稳稳过一辈子没有性的生活。至少我愿意,如果的话。
     
          川川评价我说还是很有同性恋潜质的(小李子貌似也评价过),我自己也觉得如果真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对方又主动的话我多半就飘了。不过人越长越大,越来越不愿意改变自己,所谓100%默契,根本就是空洞。此外,高中的时候我就试探过老爹老妈的意见,老爹根本不当回事,一向开放的老妈很严肃的不批准。所以,哎……还是过正常人的生活吧,不说吓人的话了~~~
    6/9/2006

    号召

    同学们:
     
    目前难处理的城市垃圾有三种:
    废电池
    白色污染
    电子垃圾
     
     
     
    一粒纽扣电池就足以污染你一辈子的用水量
     
    目前电池还没有有效的处理方法
    所有电池回收以后都是就这么堆放着的
     
     
    能用充电电池的时候,请不要用一次电池;
    有其他电源的时候,请不要用电池;
    废电池一定不要跟生活垃圾一起丢掉!
     
     
    购物的时候,一个塑料袋能装的,请不要用两个;
    店员准备给你包一瓶水的时候,请说不用了;
    完整的大塑料袋,请当作垃圾袋二次使用。
     
     
    以下物品,有胎儿致畸作用:
     
    阿司匹林:先天唇裂
    水杨酸:肺、肾功能先天损伤
    弓形体(宠物寄生虫):可通过唾液皮肤传播
    风疹病毒:弱智
    链霉素:先天性耳聋
     
     
    关于水:
     
    中国淡水总量是世界第五,但人均仅88位,属缺水国家
    尽管东南沿海属于潮湿区,上海一带因为工业用水污染,饮用水水源越走越上游,其实已经面临用水危机。但是周边一些城市的浴场(譬如扬州传说中的No1),不仅大量废水,而且兼营色情表演。我国本没有自古洗浴的传统,强烈号召大家抵制这种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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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跟着胡中华,做有德有义的中国人!
    6/5/2006

    大三开始想家

          写化工实验报告是一样非常打击人的活动……尤其想到那个研究生JJ挑剔的样子……
     
          9点半,关掉《芙蓉镇》,郁闷的往寝室走。觉得自己很幼稚,于是对自己说,笑一个,然后笑,感觉得到肌肉很僵硬。于是想起老爸。
     
          从小时候开始,只要我哭,必然哭得很难看,而且必然哭得很倔强。后来长大了,不喜欢被人看到哭,就一个人偷偷的哭,但是如果被老爸发现(虽然大多数时候他是发现不了的),必然会坐过来逗我。但是往往我就会哭得更厉害(那种一发而不可收拾往往不是我的本意,但是奇怪老爸的大块头往旁边一坐我就是管不住自己的那根经)。在我猛抽的时候老爸就会挑着我的下巴说,哦哟哟,金豆豆都掉下来了,金豆豆啊!多值钱啊!
          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明白了,噗哧就笑出来。再后来,这招就是老爸哄我必使的第一招,当然后来就不灵验啦! 不灵验,他就一定要我笑,我就苦笑一个,他就会大大咧咧的批评说:哎哟!笑得真难看!再笑一个~ 其实每次心里都憋得不爽,因为逗笑不是从心里开朗起来的,但是今晚走在路上,想起老爸的这些老招式,突然就真的恢复过来。每次老爸把我最后说通,我都觉得自己刚才哭得真是幼稚,今天晚上,想着他,我就觉得,我还是很幼稚……
     
          还记得老爸把我哄上床,然后学着大鸭子的样子,一摇一摆的走出去,门口的灯光只给我一个滑稽的背影,看得我乐不可支。那是初中的事了。
          老爸还在墙上做手影,一边自说自话,把我也编进去,那很早了,小学的时候。
          还有我两次学烟的经历,老爸在阳台上抽晚烟呢,想必当时心情不好。不过6岁的小孩不懂的,我就跑过去说我也要,他就给我了,然后我就被呛了个半死。2次失败以后,再也不敢碰了。其实老爸这种方式,真比板着脸教育我不能抽烟来的有效果的多。
          当然还有更小的时候,老爸教我从杠子上倒翻到地上,在他眼里我就是胆小的一塌糊涂,但是转身我就可以在同学面前猛炫一把。
          还有楼下的沙堆,挖通道,做陷阱。老爸常说,你看谁家老爸带孩子玩这个。话语中很是自豪。
     
          我也真的很自豪,有这样的老爸。
     

          接着又想起老妈。其实不常在老妈面前哭,因为老妈很少给我哭的理由,我们会吵,甚至吵完各哭各的(不过我都不记得什么了)。只记得有一次,老妈晚上回来很晚,之前也没有给我打过招呼,然后我就等急了,真急了。听到开门声音的一霎那眼泪水就杀了下来,把老妈吓了一跳,抱着我哄,就像哄小孩一样,但是我就是急,急的说了好多管不住自己的话,说到最后好像把老妈都说哭了……
          其实我每次出去玩的夜不归宿,老妈从来都不担心。从小时候就在外面疯玩到过12点,常常听不到老妈的喊声,然后回家挨打,罚跪。反而到了高中以后,通宵什么的跟她打个电话,还嫌我打扰她老人家睡觉。老妈是被我练出来了。
     
          六一那阵子下雨,穿得太少,人在雨里有些发热。每当这种时候,总会想起小时候发烧,看到什么吃的都想吐,但是老妈在菜场买了辣兔丁拌饭,我就什么都不管了……这些年什么好吃的都吃遍了,可那特别简单的不锈钢饭盒和红色的饭的魅力,再找不到了。呵呵,除了老妈,又有谁能默契的知道,什么东西能治我的胃口呢?
          高中的晚自修,下起雨来,老妈竟然跑到学校给我送伞。没有打扰上课,只是前排同学开了条门缝,我都没有注意到,一把伞就传到了我手上。同学说,你妈妈真好。
     
          是的,我妈妈真好。
     
          周围的同学都是大一想家想得不得了,大二好点,大三牵挂更少。我则正好反过来,大一自由的不得了,大二想同学朋友,到了大三,才意识到家里的好。
     
          鲁阿姨会在我感冒的时候做暖暖剔透的梨汤,虽然冷战的时候她不叫我我就不吃晚饭。
     
          老爸的头发早就白了,小学的时候就被当成爷爷了。我站在他旁边看他玩那些百万不厌的游戏,抚摸他一圈白发中间锃亮的秃顶——那可是他全身皮肤最好的一块地方。以前他每天见到我回家都要抱一抱亲一亲,我一直当任务一样完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会想在他脑袋上亲一亲,就像灰姑娘结婚时亲吻老国王一样——真的,老国王那脑勺跟我老爸的一模一样。
     
     

     
    6/4/2006

    糊里糊涂成了黄带

    黄带了……绶带的时候我还在跟这帮还没考试的黄带前辈们嬉戏,匆匆忙忙的跑过去,貌似把汤汤也搞慌了,胡乱打了个结,我就是黄带了。C+,C,C。哈,比那几个爷们考黄带的成绩都好那么一点点。但是,仍然在1个小时后被3C的新橙带给BS了……
     
    下学期就可以一起练习了,哈哈这个学期终于算是“熬”过去了,虽然没有班上的人一起,但是认识了城规6年前毕业的张娜姐姐和她的帅老公,还有土木的金同学,以及医学院及中德工程的MM,当然还有几位可爱的教练~~尤其感谢娜娜姐,人家是橙带哦,一直帮我这个白带搭档,人很强,性格又很开朗,每次想打退堂鼓的时候想想可以跟她一起练习就咬咬牙冲进雨里——哎,一直以来还是女强人给我的动力比较大……
     
    这首Glay的歌没啥意思,也没找到链接,自己听的歌词,最后一句一直感觉很好,你们不觉得么?
     
    Smile, smile makes me happy
    Don't be afraid
    Don't worry kiss me
     
    Trust, take me and trust me
    Don't be afraid
    Don't worry touch me
     
    Rain knows that I hear the thunder
    So we all feel his strength of tender
    6/3/2006

    [转啦转啦]十一种值得女人交往的男人

    还在找帅哥的mm看过来~

    还在浮躁期的小dd看过来~

     

            第一种:他懂得尊重你

      他对你的爱比要求多,他对自己有主见,对你则不会太有主见。他尊重你作出的各种人生选择,鼓励你发展自己的专长。现代好男人的一条重要标准是,尊重所有的女性,包括仅有一面之缘的人。

      第二种:他的追求很有诚意

      他不属于你十分喜欢的异性类型,但是他追你追得很有诚意,而且你喜欢的类型,效再多都是失败的例子。他有你前任男友的优点,但没有你前任男友的缺点,而且他有的优点,很多人都没有。

      第三种:他对你嘘寒问暖,关爱体贴

      他已经很熟悉,虽然没有了热恋的心跳感觉,但他确实比任何人都关心你,在你苦恼时,他永远站在你这边,耐心倾听你倒苦水;他记得你提过的朋友名字;你渴时他轻轻递上茶水……这些都无声地传达他真心喜欢你的信息。

      第四种:你的家人朋友欣赏他

      长辈们经风历雨阅人无数,眼睛自然比你毒。你对他很挑剔,但他却很能够赢得你朋友、家人的欣赏。他懂得让每个人心情舒畅,懂得给人安全感。从性格上说,他不是一个非常易变的人,不会让你觉得很难把握和相处。

      第五种:他提很多对你有益处的要求

      他对你要求很多,但是都很合情合理,而且这些要求对你有好无坏。这样的男友是真心爱护你的。

      第六种:他胸襟开阔,宽容忍让

      两人发生争执,通常是他最先让步。他懂得如何表达自己,并耐心听你说话,如果你是对的,他能够承认错误;即使你不对,他也愿意原谅你。有话可以好好讲,不会动不动就拉下脸来,送你一脸的表情暴力。也不会为一点小事发脾气成赌气,自虐虐人。

      第七种:他喜欢小动物,善待你的宠物

      通常这样的人都有一颗爱心。你可以从他对待宠物的方式了解他的待人接物。对动物有爱心的男人,也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和伴侣。而一个会在路上踢打流浪猫狗的男人,都有暴虐的天性。

      第八种:他有自己的爱好,有运动的习惯

      有某种运动爱好的男子,较容易找到情绪的出口,不会没事找事的折磨你,和一个心中有热情的男人在一起时,日子就会充满乐趣。一个能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爱好的那人一定会给人生机勃勃的感觉。

      第九种:他对感情无怨无悔

      一个男人一辈子洽谈室会有多少次恋爱,他在不断的实践中获得经验让自己完善起来。“专一”的定义并非是他只能一生爱一人,而是每爱一个人的时候他都一心一意。如果他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感情经历,并为此真心付出过,那么至少可以证明他是个深情,敢于承诺的男人,一个愿意为感情破裂分担部分责任的男人。

      第十种:向他倾诉是安全的

      他能开诚布公地与你沟通,他懂得倾听,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你不会害怕对他表达,当你和他分离自己的感受与思想时,能觉得安全。良好沟通的基础是信任,在他面前,你确信不会因为表达内心深层想法而遭受到嘲笑或伤害。这就叫安全感。

      第十一种:不会因为朋友而忽略你

      他有正常的社交圈,有彼此信赖的好朋友,也重视他们,但他不会为了朋友而把你晾在一边。他能够独立思考和行动,而非唯朋友是从。并且,不需要你耳提面命,他就能清楚掌握女朋友与异性朋友的分界。

    伤口

    前段时间,忘记是13还是猴,破了手肘。我很自然的条件反映是“舔舔吧”。说完觉得自己逻辑不正常,谁能舔到自己的手肘?但是对方的反应只有2个字:恶心。

     

    所以周三晚上V哥把自己手肘弄破的时候,我再也不提这个意见了,直接找了条邦迪给粘上。

     

    回到寝室,夜谈。说到这个问题,身上有伤口,你会舔吗?63说手上的会,腿上的就有点恶心了。鲍鲍的回答则是另一个时代,首先说擦酒精(然后我们都很无语,谁一天到晚把酒精带在身上),然后说用创可贴啊!那感觉貌似我很笨。最后说实在没有就用清水冲啦。

     

    一些隔阂就是这些小事情小观念带来的,所以常常会觉得跟63比较容易共鸣,而跟鲍鲍互相都有对牛弹琴之嫌。

     

    舔伤口是妈妈教会的。依稀中还记得自家楼下的低矮门洞,粗糙的墙壁和乱七八糟堆在一起的自行车,马大哈的自己,常常会受伤。蹭破皮,然后觉得疼,又看着一点点血渗出来,一小块皮肤肿起来,恐惧把疼痛夸大。然后妈妈就帮我舔了伤口。那时候小,一开始也觉得有些别扭,更不知道会不会像擦酒精一样疼。但是感觉却很温和,血也不流了,于是接受这种办法,好多年。

     

    小时候淘,受伤是件很正常的事,有这屡试不爽的招,从来不怕。但是破到一个地方会很郁闷,那就是手肘。看到都很困难,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舔到的。于是就得分外小心一点,回家用清水冲了,也总不放心。

     

    后来人长大了,越来越知道稳重,受伤的情况少了。知道了创可贴这样东西,学着用。很快的又摒弃了它,因为发现贴那玩意反而好得很慢,还不如放任自然呢。

     

    这些都是前话。周三那天晚上,看着V哥的手肘,神经直线延伸到了高一的操场,记忆中最后一次手肘受伤。

     

    那时候刚开学不久,涂和她新交的朋友坐在看台上谈心,我像个小孩儿,不知道怎么的,就在一边伤了自己。那是个空荡荡的下午,我向她走过去,我给她看伤口,然后,说是任性也可以吧,装作一副很疼很怕的样子,要她帮我舔,因为自己舔不到。

     

    其实那只是一句玩笑话,我都准备好听她笑骂我神经或者其他。但是她就好像是耐着性子带孩子的母亲一样,无奈笑笑,托起我的手臂,真的帮我舔了。我嬉皮笑脸的表情呆滞住,愣在那里,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也许对方换个人就无所谓了,但是她,不一样。

     

    那之后我们见面仍然淡淡的,她还是她的圈子,我混着我的死党。淡淡的三年,高考结束,又聚在她家里,像是头天才畅谈过的老朋友一般。我很长一段时间不理解我们之间的感情, 9年前刚认识时,她挽着我的手听我唱歌,说“I love you”;6年前初中毕业时说我不是朋友是知己,以后不能在身边要自己照顾好自己;3年前我们像任何其他朋友一样坐在一起聊着未来;一个月前她说大家都在这3年里受到挫折怀疑自己,我们只能更加坚强。

     

    笨小孩,我想我用了6年时间才开始领悟她当年的话,不是朋友,是知己。那远在普通朋友之上,肯用自己的体液为对方的伤口清毒的感情。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第二个不是母亲的人这么对我,但也许再没有人能让我任性的提出这么一个“恶心”的玩笑。忘记从前在什么地方看到一句话,描写男人,是一头受伤的野兽,会走到一边的角落,默默舔食自己的伤口。不仅仅是男人,所有人,从幼兽,有父母帮你,教你,怎么处理伤口;到长大,学着将伤口当作隐私,只在无人的角落默默舔食。而记忆中曾有个不是父母的人也曾这般为你抚平伤口,那便足够温暖心灵。

     

    倘若涂知道我这么多年来,一直这样死纠缠一个关于她的无谓问题,一定对我很无奈吧。哈,她还是不知道的好。God bless her.